為了避免空氣汙染影響勞工的健康,勞動部首創「霾害假」,未來只要空氣品質拉警報,地方首長依照權限可以宣布放假停班,而停班模式比照颱風、地震等等的天然災害規定。到時候雇主不能要求員工補上班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的假來處理,不過雇主如果不給勞工當日工資,也不違法。 天空一片灰濛濛,走在路上有不少民眾都戴起口罩,台灣受沙塵暴、懸浮微粒等空汙影響愈來愈嚴重,有立委要求勞動部因應,勞動部研究後日前發布函釋,將霾害納入適用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只要地方首長宣布放霾害假,勞工即能不出勤。 ==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 劉傳名== 霾害應該是屬於一種天然災害 所以它比照(天然災害)這個要點 可以來做處理 勞動部表示,未來只要轄區霾害嚴重,地方首長可依「其他天然災害」宣布停班,勞工凡居住地、工作地或通勤行經宣布放假的縣市,可不出勤,雇主不能要求補上班或強迫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但雇主若扣發勞工當日工資,也不違法。 ==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 朱維立== 它只是一個行政要點 由各縣市政府自己去決定 基本上我們認為它應該要 提高到勞基法的層次 如果今天它列入法令的部分的話 相對來講對於勞工安全 上下班安全 所保障的這些假就比較 相對來講比較有保障 勞工團體認為,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劇烈,及勞動安全層面的問題,像是夏日高溫、暴雨等劇烈天氣,勞動部也應該一併檢討並規範出勤標準。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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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Dec 17 Wed 2014 20:45
比照颱風假 勞動部首創"霾害假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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